稻城,古名“稻坝”,系藏语音译,意为“山谷口开阔地”。东汉为白狼羌地,唐属吐蕃,元属吐蕃等路宣慰司,明属朵甘都司,清属里塘土司。清光绪三十二年(1906)“改土归流”,设稻坝委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,在此试种稻谷,祝其成功,奏设“稻成县”。宣统三年(1911),正式核准设置“稻成县”,隶属康定府。民国十四年(1925),属西康屯垦使行署。民国二十八(1939),西康省成立,改名“稻城县”,县名沿用至今。1955年10月以前,属西康省管辖,1955年10月西康省撤销后,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至今。
解放前,稻城受封建农奴制度的影响,生产落后,民不聊生,经济发展十分缓慢。清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赵乐丰任川滇边务大臣期间,强行改土归流,收缴土司印信号纸,废除土司制,选派流官掌管各地方政权。辛亥革命成功,清王朝覆灭,民国政府一时不能顾及边地,稻城等地土司制度复辟,形成土司、寺庙、民国政权并存,地方实权由当地土司、头人、喇嘛寺庙掌管,广大劳动人民受黑暗、反动、残酷和野蛮的封建农奴制的束缚和压榨,民族经济十分落后,农业原始,工业一张白纸。1951年2月,稻城县和平解放。
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,实行慎重、稳进的方针。通过与民族宗教上层人土协商,调解人民内部历史上遗留下的纠份和冤家械斗。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在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,思想觉悟有很大提高,迫切要求推翻封建农奴制度,要求进行民主改革,1956年采取和平协商的方法,进行民主改革。但少数农奴主阶级不愿放弃其剥削,与理塘、巴塘、乡城等地的反动上层相勾结,组织策划大规模武装叛乱。在各族人民的英勇反击和解放军的大力支持下,平息了叛乱。1958年,实现了民主改革,彻底摧毁了封建农奴制度,藏族人民当家做了主人,建立了人民政权,实现了农业合作化,进行了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建设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倒以后,实行“以牧为主,牧农林结合,多种经营,全面发展”的方针,使稻城的民族经济得到了很大发展,1978年,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只有663万元,到1990年已上升到1258万元,年递增15.93%。从1990年的情况看,农业总产值完居1165万元,占工农业总产值的93%,工业总产值91.4万元,只占工农业总产值的7%,到2002年,稻城县紧紧抓住“西部大开发”、“天保”工程,退耕还林(草)工程以及我国成功加入WTO等一系列历史发展机遇,按照“打基础、调结构、立支柱、求发展、增效益”的方针,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,大力实施生态环境建设,产业结构调整取得初步成效,有效遏制了天保工程实施后国民经济下滑趋势,初步确立了以旅游业发展为龙头的新的经济增长点。2002年,完成国内生产总值8344万元,其中,第一产业3708万元,第二产业1913万元,第三产业2723万元。财政收入完成365万元,1998年至2002年共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.8447亿元, 农牧民人均收入预计达875元。



